Q &答:2002年6月28日后保持居留权 问:假设我在七月降落。为了保持PR身份,我必须每年在加拿大居住183天,或者5年中的2年?答:您将必须居住5年中的2年。以下摘录自移民局发布的信息[…] 通过 wpengine
Q &答:扩大就业授权 问:今天,我的就业许可延长了一年,但声明:“无效,无法重新输入。”我两年前最初获得的签证是“multiple entry.”这个准确吗?答:当您扩展您的工作授权时,您的访客记录也会被扩展。这意味着您可以留在加拿大[…] 通过 wpengine
省提名计划 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已与有关省份达成了一系列双边协议,以允许根据现行《移民法》中的规定接纳数量有限的省提名人。迄今为止,已经与纽芬兰,新不伦瑞克,曼尼托巴,萨斯喀彻温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签订了协议。省提名计划[…] 通过 wpengine
常务委员会报告 2002年3月,公民身份和移民常务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是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C-11号法案)预先发布的。常务委员会’报告由10部分组成,这些部分通过了与针对新技术工人选拔制度的审核问题以及相关问题[…] 通过 wpengine